廊坊市残疾人联合会
关于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的公告
根据廊编办〔〕67号文件批复和我单位社会化用工人员空缺现状,我单位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名,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,特发布本公告。
一、招聘原则和方式
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在考试、面试基础上择优聘用。
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,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实施。二、招聘岗位和名额
我单位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名。
三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2.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5周岁以下(年7月31日至年7月31日出生),身体健康。
3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.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。
5.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法学类专业。
6.因工作需要,本职位需经常出差,工作强度大,限男性。
7.持有驾驶证(C1及以上)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。
2.现役军人、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。
3.曾因违法行为,被给予行政拘留、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。
.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。
5.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。
6.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公告
在市残联
根据选用计划和笔试成绩,按1: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,面试比例不足1: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开展面试。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,请于8月23日在廊坊市残疾人联合会
通过面试的人员按综合成绩计算(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0%+面试成绩×60%)。面试结果可于8月29日通过廊坊市残疾人联合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