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直各部门,中省直驻廊单位:
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《关于做好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冀人考发[]22号)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试安排
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10月16日、17日举行。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参加考试造成疫情防控压力,今年考试地点设在廊坊市。
二、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
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,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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