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鲁晚报讯(记者张玉岩)14日,生态环境部向媒体公布了年4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“2+26”城市降尘监测结果。
4月,“2+26”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(2.7-15.5)吨/平方千米·月之间,平均为11.5吨/平方千米·月,同比下降17.9%。其中,晋城、长治、济宁、安阳和淄博市等5个城市降尘量小于9.0吨/平方千米·月(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-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.0吨/平方千米·月);菏泽、北京、石家庄、天津、沧州、德州、濮阳、郑州、邯郸、邢台、鹤壁、阳泉、济南、滨州、新乡、开封、保定、衡水、太原、焦作、聊城、廊坊和唐山市等23个城市降尘量大于9.0吨/平方千米·月,其中唐山市降尘量最大,为15.5吨/平方千米·月。
根据年4月降尘监测结果,“2+26”个通道城市中,山东6个城市中只有济宁和淄博达标,济宁降尘量平均值7.8吨/平方千米·月,同比下降35.5%,淄博降尘量平均值8.5吨/平方千米·月,同比持平。而济南降尘量13吨/平方千米·月,同比下降9.1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