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三河市公安机关对高楼镇宗某某、王某某等9名进京违法上访人员进行了依法处理。
年12月25日,高楼镇宗某某、王某某等17人,以反映土地补偿等问题为由,到北京重点地区非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,被北京市公安机关查获,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。年12月26日,我市公安机关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有关规定,对宗某某、王某某2人分别依法行政拘留15日,对聂某某、张某某等7人分别依法行政拘留10日。
述评:
信访是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常渠道,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。依法、逐级、有序到指定场所走访是对每一名信访群众的基本要求,绝大多数群众也是完全遵循这一要求。但是,高楼镇宗某某、王某某等极少数人,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,以访为名、违法上访,挑战、对抗、践踏法律,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
法律权威不容侵犯,法律底线不可突破。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等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活动”。信访活动是社会活动的一种,也必须通过法定的形式,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。到北京重点地区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是违法行为,无论什么人,无论什么身份和理由,只要实施了违法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。如果不对他们这些少数人进行处理,刹住这股歪风邪气,就会向其他信访群众传递一种错误信息,必将扰乱正常信访秩序,最终损害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。可以说,对他们行为的依法处理,维护了正常信访秩序,体现了法律权威,树立了正确导向,也彰显了市委、市政府依法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信访行为的坚强决心。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,自觉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。在此也告诫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信访群众,只有依法、逐级、有序反映诉求,利益才能得到维护,反之,企图以违法的方式满足个人私欲,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。